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通知書
1,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今后用以處理辭退糾紛的重要依據,為了保護企業以及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也可以在用工之日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3,簽訂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
簽訂勞動合同的流程:到勞動局領取勞動合同書-根據需要添加補充內容-填寫合同中雙方名稱、合同執行時間、崗位名稱等-雙方簽字蓋章-填寫日期-一式三份報勞動局仲裁處備案:勞動局留一份、單位留一份、給個人一份。
5.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二、工作滿一年后仍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用人單位最多支付11個月,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用工之日滿一年的當日之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再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情形主要是指《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種情形,而不包括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年后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故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年后,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繼續向用人單位主張二倍工資。
相關法條:《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規定,你與單位就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同時,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建議你注意保存出勤記錄、工作證、服務證、工資單、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資料,作為確認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及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單位拒不簽訂,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的規定,事實勞動關系亦適用勞動法。
如單位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通過學習了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這一篇文章,我們了解清楚了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應該怎樣來書寫。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我們應該要弄清楚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不要簽空白合同或者是沒有按照法定規章制度來蓋章的合同。感謝大家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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