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事件最終暴露出來,看似偶然,實則是一種必然
據澎湃新聞報道,2022年9月2日,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桃樹峪鐵礦發生透水事故,事故造成14人死亡、1人失蹤。2023年4月28日,河北省應急管理廳公布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報告還詳細披露了相關人員遲報謊報的情況:時任遷西縣委書記蔡宗健、時任遷西縣縣長石井滿、時任遷西縣常務副縣長唐海生等人,分別因主導或參與謊報事故,都已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時隔近8個月,事故調查報告才出爐。盡管行文十分嚴謹、克制,且死難者均體現為數字,處于“無名”狀態,但人們仍能透過簡約的文字,感知到這起透水事故的慘烈,以及當地官員們在決定瞞報、謊報時的驚心動魄。
(資料圖)
在這里,死難者的“無名”,與相關責任人的有名有姓有職務,形成了一種奇妙詭異的對比。不僅沖撞著人們的理性和良知,也讓人疑惑,他們為什么如此大膽,人命關天的事情,為什么幾個人一商量就拍板決定謊報?
客觀地講,一個地方發生了15人被困井下的災難,上上下下一串領導干部“挨板子”是必然的。畢竟,安全生產是生命線,責任大于天。近年來,各地在事后追責上也非常嚴厲,這也使得各地都不敢掉以輕心。
但是,追責嚴厲并不意味著地方就應該遮掩災難。每一個礦區都不可能是與世隔絕的孤島,總是會與外界有著各種聯系與瓜葛,即便相關人員的封堵再嚴密,也不可能完全做到密不透風。以往諸多瞞報謊報事件最終暴露出來,看似偶然,實則是一種必然。
遺憾的是,遷西縣相關領導干部就這么做了。這中間,一個重要的原因,恐怕就是絕對的權力導致的智商不在線。想想看,當地在災難發生后的每一個指令,均讓人難以置信,這或許只有一個解釋:在遷西這個地界,個別人肆無忌憚、權大于法。
先看事發的時間線。先是鐵礦負責人向鎮里報告,15時發生事故,17時45分才報告,沒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做到立即報告;然后,鎮里向縣里報告,此處沒有披露具體時間,但有一個時間可以參考,即9月2日23時30分至9月3日1時許,縣里幾名主要領導商議決定瞞報,后又決定謊報2人被困……這樣,直到9月3日5時25分左右,縣里才正式向唐山市報告事故。
不僅如此,縣里還專門安排施工單位下井藏匿遇難人員遺體,安排救護隊下井但不開展實質搜尋,升井后謊報搜尋情況等等。這一整套瞞報謊報的操作如行云流水,也讓人懷疑,此種情形難道果真是偶發的嗎?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僥幸心理作祟,試圖賭上一把。這實際上也是一種較為普遍的心態,其出發點仍在于保住自己的官職地位。
而不管出于哪種原因,可以確定的一點是,在這些地方官員那里,可能思慮萬千,但唯獨沒有考慮老百姓的利益。15名被困水下的礦工,就在他們的利益權衡中被簡化為可隨意涂改的數字。或許正是在這種對人的“物化”態度中,很多安全事故被淡漠了。“人民至上”“以人為本”,于這些官員而言,不過是一句順口而過的場面話而已。他們在乎的,只是自己的前程。
我國刑法關于重大責任事故罪有明確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次事故處置,相關官員不僅涉罪,且有從重處罰的情由。對此,絕不能姑息,惟有嚴刑峻法,才有可能以儆效尤。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龍之朱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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