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消防責任事故罪?
消防責任事故罪,是指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消防監督制度和公共安全。消防工作是全民同火災作斗爭的事業,關系到國計民生和社會的安定,涉及到各行各業、千家萬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消防管理法規且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的行為。
二、消防責任事故罪該如何認定?
(一)本罪與一般消防事故的界限
區分兩者的關鍵在于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不同。構成消防責任事故罪,必須造成嚴重后果。而一般消防事故,雖然發生了事故,造成了一定危害后果,但未達到嚴重程度,故不構成犯罪。
(二)本罪與失火罪的界限
本罪是行為人在存在火險隱患的情況下拒不執行消防監督機構關于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致使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的。失火罪是行為人在日常生活與生產活動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本罪與玩忽職守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玩忽職守罪的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如果單位的負責人或有關人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致使發生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則屬于法條競合,按照本法第397條第1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的規定,應以特別法條即本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也就是說,對犯罪行為人應以消防責任事故罪論處,而不應以玩忽職守罪論處。
三、消防責任事故罪的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后果特別嚴重,是指發生重大火災,造成多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的巨大損失。具體確定犯罪行為人的具體刑罰時,還可考慮以下因素:
(一)犯罪行為人的一貫表現;
(二)行為人是否多次違反消防管理法規,是否經消防監督機構多次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多次拒絕執行;(
(三)犯罪后的表現,如有無自首、立功表現,犯罪后是否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防止危害結果的擴大,是否為逃避罪責而破壞、偽造現場;
(四)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
(五)嚴重后果的具體情況等。
以上為您介紹的就是關于消防責任事故罪的認定,以及消防責任事故罪的處罰等法律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或者您身邊有發生類似的法律問題,建議您找一位專業的律師幫忙訴訟。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法制法律網,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豫ICP備2022016495號-2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